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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指南
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重新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13-09-05 点击量:2462
各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重新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文件,制定此规定。 重新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完成前期各项申请工作程序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规定如下: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1.学习中心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文件的要求,选派合格的指导教师进行设计(论文)的指导。 2.选派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指南流程”进行指导。 3.重新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与正常批次毕业的学生一样,按照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流程执行。 二、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要求 1.毕业答辩的程序,与正常批次毕业的答辩程序一样,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文件的要求执行。 2.毕业答辩的形式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学院组织的视频答辩。 三、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以综合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 本规定自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11春季学生开始执行。 五、 本规定由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