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项目

<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引》

发布日期:2025-02-18 点击量:62

来源: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13

一、总体目标

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找方向、找问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找方法、找答案,开放式选拔、体系化培育战略价值突出、技术突破显著的颠覆性技术,对主流技术进行跨越式革新或对“无人区”进行开创性探索,抢先机、开赛道、占高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项目要求与布局

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港澳地区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限项要求。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四、申报与管理流程

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网络,采取开放发现、常态选拔、及时立项、动态优化、滚动支持等机制实施专项。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214/5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