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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
<转>《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3-16 点击量:353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申报时间:2023-03-14 至 2023-04-28 1、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工业母机、智能检测装备、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 2、根据各地装备工业规模及历年获首台(套)认定装备数量情况,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其余设区市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0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不超过3个(通过所在设区市汇总扎口报送),超报材料不予受理。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3/3/14/art_6278_108273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