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2012年镇江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南发布日期:2012-04-05 点击量:3120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镇江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辖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2012年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绕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为镇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重大技术研究机构。促进创新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以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为宗旨,重点围绕船舶动力、创新药物等领域建立一批重大技术研究机构,着力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企业孵化和成果转化。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在产业和创新要素比较集中并已形成鲜明特色的地区,围绕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形成社会多元化投入的独立研发实体组建,建立面向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院长及创新团队;拥有2项以上产业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2、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突1出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围绕关系未来战略产业竞争的交叉学科,开展科学技术前沿研究,重点在海洋装备设计技术、临床医学等领域组建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拥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专职岗位研发团队和明显创新优势,鼓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共建。实验室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有专门的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独立集中。 3、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产业集聚明显、要素集中突出的创新园区(科技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等),依托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等载体,在生物医药、信息服务等领域新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研发设计、试验验证、信息及知识产权等系列化的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有较强创新服务的技术力量,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服务队伍,新增投资(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服务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4、企业院士工作站。突出骨干企业的高端人才配置,围绕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引导国内外高端人才团队聚集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共建、创新人才培养等。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较完善的院士团队工作条件;引进院士团队专业方向应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有实质性的合作研发项目,团队驻企年工作时间不少于300人·日;企业上年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提升已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研发基础条件,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研发人才,明确研发业务,大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创新能力普遍提升。2012年,将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新建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投入、有特色业务,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企业为主的支持方式建设,建设期满后市科技局进行验收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技术创新产出显著的,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后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加强组织。各辖区科技局、新区经发局,市有关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围绕我市“5+X”新兴产业,积极督促和推动已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支撑作用;根据新兴产业和创新型园区发展的迫切需要,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布局,推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能有效支撑区域发展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 2、加强联动。市科技局结合全市引进和新建研发检测机构目标任务以及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各辖区、镇江新区沟通,经市、区会商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报送正式申报材料。 3、严格把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完整与可靠性、项目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运行状况等;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1、重大技术研究机构由地方政府主导组建,其他项目主管部门匹配经费不低于市拨经费的50%。 2、项目需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186.84.227)进行注册和申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八份,请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本通知及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样本可在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enjiang.gov.cn)或市生产力促进中心(http://www.zjppc.gov.cn)网站下载。 3、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由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报送至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七份)(镇江市正东路6号科技大厦2楼)和报市财政局科教文处(一份)(正东路原市政府5号楼4楼)。 4、项目受理时间截止到2012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志艳、岳艳玲 联系电话:0511-84429773 E-mail:xmslzx@163.com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联系人:王志强、张平平 联系电话:0511-80822817 E-mail:zj84424693@163.com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联系人:肖卫平,联系电话:8444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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