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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兑现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4-25 点击量:315来源:镇江市科技局 镇江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申报时间:2023-04-18 至 2023-04-28 兑现主体: 已成功申领2022年度镇江市科技创新券,且企业住所仍在我市辖区内。 兑现条件: 1. 创新券用于补贴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我市新型研发机构或镇江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大型仪器入网机构购买技术成果或科研服务等创新投入。科研服务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开展工艺验证、检验检测等,不包括非创新活动,如法定认定、强制检测、商业验货等。购买技术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成果转化,购买科研服务须为企业自身发展服务。 2. 申请兑现金额不得高于购买技术成果和科研服务实际支出的40%(对纳入2022年度镇江市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研发统计调查制度抽样范围,且抽样填报数据质量较好的企业,兑现比例同比上调5%,但最高不超过50%),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付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3. 已获得过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2022年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且财政总资助超过50万元的企业,不得兑付创新券。 4. 已使用了省创新券的创新券,实际支出金额按扣除省创新券金额2倍后计算。 官网链接:http://kjj.zhenjiang.gov.cn/kjj/tzgg/202304/e24730c00b994a448214092f19be43cc.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