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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镇江市企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引导资金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6-25 点击量:54来源: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本实施办法自2025年7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7月19日。 1、镇江市企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引导资金由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科技局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 2、本办法的实施由镇江市科技局组织,镇江市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实施,设立引导资金专用账户,省产研院、市财政局按比例将资金拨付至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引导资金的使用主要围绕镇江市“四群八链”产业发展,紧扣“876”创新引领工程产业培育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提升镇江市企业、产业的创新能力。 4、引导资金主要支持镇江市区及参与设立引导资金的辖市内企业围绕重大技术需求与外部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对于达成合作的科技攻关项目,经审定后,引导资金的资助比例最高可达项目合同实际支出金额的40%,资助金额最 高可达100万元。对有多家企业参与的项目,经市科技局和省产研院审定,可按各自出资比例予以资助。 5、具体流程:技术需求征集;技术需求遴选;技术需求对接;合同备案;项目立项;项目资助。 6、为保证重大技术需求的时效性,需求征集后满2年仍未寻找到技术需求解决方,该需求将不再享受重大技术需求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