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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转>《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点击量:879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申报时间:2023-05-15 至 2023-06-30

1、申报领域: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  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等发展的相关高技术产业。优先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和新一代储能、基因技术及细胞治疗、零碳负碳先进技术等重点领域。

2、鼓励省工程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未采取法人形式组建的,必须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3、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800万元;依托单位为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2022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以申报的省工程中心计)。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3/5/18/art_284_10896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