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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1 点击量:2233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2026-02-06 至 2026-03-02

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申请新设工作站,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考察推荐、省人社厅核实推荐、全国博管办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2/10/art_77278_11728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