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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点击量:92

来源: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2023-05-11 至 2023-06-30

镇江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成绩显著、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设有“镇江市市长质量奖”和“镇江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年分别评选出不超过3个获奖组织。镇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导入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3年以上;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较强品牌影响力,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效益位于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scjgj.zhenjiang.gov.cn/scjgj/gkgg/202305/074958979f974134aebf3d3acb44d2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