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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7-04 点击量:348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申报时间:2023-06-28 至 2023-08-21 申报主体:在省内建设实施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开发和应用单位,包括省内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工程类别: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智慧民生四大类。 建设要求: 1、工程项目契合数字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经济调节、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的应用基础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够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贡献江苏方案。 2、工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能够在各自行业和领域信息化重点环节、关键业务和重大应用上产生重大示范和带动作用,探索形成本行业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优秀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工程具有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广泛采用国产化软硬件、工具和装备,具备相应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能够促进和带动形成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 4、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不包含土建工程),项目启动不早于2022年1月,实施周期在两年左右且已完成主体部分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以项目整体申报,不接受续期建设项目申报。 5、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限申报一个类别。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3/6/28/art_6278_109357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