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
<转>《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8-25 点击量:720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申报时间:2023-08-28 至 2023-10-20 1、基本条件 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2、上云形式 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申报三星级上云的企业应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通用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业务上云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 模型”的创新应用。 3、申报要求 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上一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下一星级上云企业,已获评星级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星级或以下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应属于工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仅限工业企业。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gxt.jiangsu.gov.cn/art/2023/8/24/art_6278_10993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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