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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项目
<转>《关于开展第四届“镇江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5-22 点击量:328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2024-05-22 至 2024-06-05 认定数量:本届认定“镇江工匠”10名。 认定范围: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从事职业技能、职业能力工作的技术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等发展方向和四群八链、876创新引领工程企业,涵盖传统技艺技能领域,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贯通领域,数字经济、医疗医药、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与服务等新兴领域,包括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土人才。已获江苏工匠、江苏制造工匠称号和已认定为镇江工匠的,不重复申报认定镇江工匠。 激励措施: 经认定的“镇江工匠”正式人选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万元,享受镇江市人才分类E类人才相关待遇,列各级劳模评选和相关人才项目优先推荐对象。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tzgg/202405/87448444d67240869cc74c435bbb14f1.shtml |